教育部、国家发改委通知文件(教高[2001]6号)批准北航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2002年4月北航软件学院正式成立。北航软件学院成立以来,按照教育部的部署、结合市场需求,广泛与国际国内知名企业进行实质性的联合办学,打破传统观念和传统的专业设置以及培养模式,以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决定办学定位,采用产学研紧密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引入优质资源协同办学,不断创办新型的市场急需的专业方向和培养出市场急需的专业人才,走出了我国软件工程人才培养教育的新模式。
为激励我院学生全面发展、开拓创新,院务会决定从学院的办学经费中拨出专款,设立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业绩的软件学院在读学生。
二、奖学金管理组织委员会
主任:院长、党委书记
副主任:副书记、副院长
执行副主任:副书记
委员:学院老师代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该管理委员会负责学院创新奖学金的政策制定、修订、解释,奖学金的组织与评审。
三、奖学金管理条例
(一)宗旨
为表彰学生在学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创意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绩,学院设立了专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工作、探索创新。
(二)管理机制
软件学院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是奖学金管理和评审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修改奖学金管理条例,领导和监督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审批奖学金获奖名单,讨论和决定有关奖学金的其他重要事项。
按照“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加强奖学金的管理。
(三)评审方式
1.奖学金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按学年进行,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时间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3.获奖人选初步确定后,予以张榜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管理委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四)申请和审批
1.凡在学校正式注册的软件学院在读生均有权申请。申请奖学金除满足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外,必须做到:
1) 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2) 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
3)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级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群众基础好;
4) 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贡献,其他方面应达到基本要求。
2.满足各奖项申请者条件的学生,可参与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审。
3.申请人可同时获得校、院同一类别(工作或科技)奖学金多项,但奖学金总额不得超过3000元(若单项奖学金超过3000元,则以单项奖学金最高额为准)。获得校、院相关类别奖学总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若单项奖学金超过5000元,则以单项奖学金最高额为准)。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类别奖学金,不再获得学院创新奖学金。若创新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有冲突,由学院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认定。
4.在申报奖学金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在校期间所有学年申请奖学金的资格,学院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
5.与学院有单独协议及享受专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在本条例奖励之列。
6.申请者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软件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以学习成绩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
7.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经初评及内部异议,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批准。
(五)解释
软件学院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对该奖学金管理办法拥有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奖学金管理办法。
四、奖学金类别
北航软件学院奖学金包括创新工作奖学金、创新科技奖学金。
创新工作奖学金用于奖励为学院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和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创新科技奖用于奖励代表软件学院在各种科技活动中取得成绩的科技活动小组或个人(如创新杯、冯如杯、挑战杯、发表高质量科研学术论文、等等)。
五、创新工作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奖励范围及等级
创新工作奖设四个等级,分别是:
特等奖:3000-30000元
一等奖:2000元
二等奖:1000元
三等奖:500元
(二)申请者条件
1.为学院学风建设、班级建设、文体、宣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学院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积极主动地参与学院学生工作,受到同学们和老师们的广泛赞同和认可。
3.担任社会工作职务,为学院的创新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有广泛影响。
(三)评审办法
每年奖励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申请,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办法规定进行评审,并于评审工作开始后两周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经过公示期后确定最终评审结果,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奖学金和证书的发放工作。
六、创新科技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奖励范围及等级
创新科技奖设四个等级,分别是:
特等奖:3000-30000元
一等奖:2000元
二等奖:1000元
三等奖:500元
(二)申请者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资格参选。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学院导师为第二作者(或学院导师为第一作者且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及申请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只能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学院。
2.学院导师为第一作者且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至少获得一次国家或国际专利授权(署名要求同上,未获授权不予承认)。
3.参加由学院召集的或认可的国际国内重要科技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者(署名要求同上)。
4.在北航“冯如杯”科技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本科生适用)。
(三)评审办法
每年奖励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申请,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办法规定进行评审,并于评审工作开始后两周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经过公示期后确定最终评审结果,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奖学金和证书的发放工作。
创新奖学金管理办法
北航软件学院
2012年8月
附表1:北航软件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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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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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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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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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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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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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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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成绩大班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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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点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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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点成绩大班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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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项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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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现事迹及申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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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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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填表时间
附表2:北航软件学院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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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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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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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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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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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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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项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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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现事迹及申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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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推荐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班组或党团推荐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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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填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