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院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根据学校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第二章 费用开支审批
第二条学院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并根据学校要求在本年末制订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第三条 学院本着勤俭办学的方针,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院正常运行、打造学院品牌为中心,坚持“保障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提出经费开支详细预算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综合平衡批准后,报学校财务部门和联系校领导审批备案后执行。
第四条学院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或变更授权。若有超出年度预算的开支发生时,须提前向党政联席会提出申请,得到批准,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批备案后才能予以执行。
第五条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党委书记为院管经费负责人,学院经费支出由院党委书记最终审批方能执行,并实行党委书记和主管行政副院长双签制。
第三章 开支报销程序
第六条凡学院经费预算范围内的开支,由办公室财务人员、主管副院长、党委书记逐级把关,并审查开支的范围是否违规,单据内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日期、印章等)是否完整、真实、有无涂改、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因公出差或物资采购手续是否完备等。
第七条 经费报销程序如下
1.费用当事人将报销单据交院办公室,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初审、院主管
领导审核后,交党委书记签字。
2.党委书记签字审批后,按学校财务处要求履行报销手续。
第四章 行政费用管理
第八条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
各部门日用办公、日常消耗品需求须报学院办公室,根据数额经主管领
导审批后,由院办统一采购。验收人员负责登记各类物资的发放及监督
管理,做到谁验收,谁负责。办公室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第九条交通费和出差报销
1.员工外勤经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并报销
2.教师、工作人员使用院管经费因公出差,可按上级和学校现行规定报
销相应的交通和住宿等费用,返回后按上述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条通信费用
除特殊部门和需要以外,原则上通信设备及通信费用一律自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学院关于研究生和本科生教学运行补助的发放一律按照学院党政联席
会批准的补助标准实施。特殊情况超出标准需要向学院申请,经党政
联席会讨论批准后方可发放,否则一律不得擅自发放。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软件学院正式教职员工。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
2016年1月